bet5365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3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bet5365 mzw.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4月13日 【字体:
  

  罗玉梅等2位代表:

  您们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大对散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职责职能,综合会办单位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各民族呈大杂居,小聚居分布。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包括散居地区)的发展,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给予支持,较好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的发展。您们提出加大对散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支持力度的几个具体问题,省财政厅进行了研究。由于近年财政政策和体制的改变,有些问题已难以得到落实。一是关于增加民族文化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原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已与原省级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一并整合为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二是关于加大对民族乡民生项目建设补助和支持力度问题。首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湘政办发[2012]58号)要求,今后一般不设立新的专项资金,对部门承担的新工作、新任务,应首先通过存量资金解决。其次,按现行财政体制的统一规定,省财政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补助资金时,只计算分配到县市区,不分配到乡镇(中央在安排相关转移支付时,只分配到省一级,不分配到市县区),各乡镇的转移支付由县市区统筹安排,民族乡也不例外。因此,建议中提出的专门针对民族乡的转移支付与现行财政体制规定不符。三是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和特色村镇建设问题。省民宗委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部门配合,整合更多专项资金用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省财政还将通过增加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的方式,将更多资金分配权下放,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四是关于提高少数民族教育助学金和医疗减免费标准问题。少数民族教育助学金和医疗减免费2000年省政府出台的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对支持民族地区和医疗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之后,中央和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政策,如:教育方面,自2006年起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16年还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学段全面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医疗卫生方面,陆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制度,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一。这些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比助学金和医疗减免费政策力度更大,也更系统、更全面,近年来政策执行标准也不断提高。上述政策实施后,按照有关规定助学金和医疗减免费应当停止执行,但考虑到助学金和医疗减免费补助长期以来已经形成市县财力补助基数,省里对这项补助予以了保留,但不宜再提高标准。

  2015年初,省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徐守盛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将散居少数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做出规定,为规范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和促进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给予了一些政策措施。省民宗将抓住机会,推进修订《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以下简换汇《条例》)。目前,《条例》的修订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重点调研项目,省民宗委也组织召开了《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会和法学专家立法评审会。在修订《条例》的过程中,省民宗委认真考虑到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了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修订初稿的条款中为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了很多民族优惠政策,争取在条例的修订中,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在条例中得到体现,以推动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诚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落实民族优惠政策是一个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复杂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级各部门持久不懈的努力。今后,我们将继续呼吁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上一如既往地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高看一等、厚爱一层,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和促进散居少数民族地区更好更快地发展。

  感谢您们对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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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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