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5365关于 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12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bet5365 mzw.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字体:
  

  

  杨吉凡等七位代表:

  们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湖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国学“六进”工程立项的建议》(第1112号)很有价值。我委高度重视,4月13日,我们电话联系杨吉凡代表等代表,进行沟通4月15日,徐克勤主任、张克勤处长与杨吉凡代表在省民宗委又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7月20日,我委负责牵头,组织召开省人大常委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等部门相关同志、省人大常委杨吉凡代表、中南大学国学研究中心主任刘立夫、副主任刘孝听等同志参加的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12号文件建议现场办理座谈会,专题研究办理意见。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近年来,我省按照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专题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研专题召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研座谈会,邀请全省各方面专家,围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研讨,进一步明确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主要内容,有效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在传统文化教育教学中明确掌握其内涵与外延,并以此为基础寻求更优的教学方法与载体。二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挖掘德育资源,抓好课堂教育,突出实践环节,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在课程教学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教学比重,并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同时,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制作内容精、形式活、受欢迎的数字化课件和实体化展现,提升教学效果。聘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统文化名家大师担任专兼职教师;支持14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戏曲表演、湘绣艺术设计等传统文化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联合评选认定了33所中小学、5所高校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与基地。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和湖湘文化选修课。三是大力营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氛围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结合校史和人物史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依托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主题教育、理论研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活动。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著作学习、优秀经典诗词作品诵读、优秀传统文学诗词作品朗诵比赛等活动。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有效发挥传统文化独特的文化育人和精神陶冶作用,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三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四是积极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倡和扶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艺作品创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佳作。支持和鼓励学校网站开设传统文化专栏,拓宽适合青少年学生学习特点的线上教育平台,大力提倡学校开展传统文化网络读书活动。五是广泛积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合力重视发挥家长委员会以及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性活动,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形成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珍视亲情、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的良好家风,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六是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六进”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贯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要求,发挥文化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湖南省的传承与弘扬。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如通过编纂教材、开设课程、举办非遗活动、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促进非遗进校园;与省直机关工委合作开展“优秀湖湘传统文化体验活动”,促进非遗进机关;利用我国“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和其他传统佳节,主办或指导各类非遗展演展示活动,推动非遗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方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意见》(湘政发[2009]41号),设立了680万元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积极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弘扬工作纳入了工作规划。我委配合省教育厅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时,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中小学教材和课堂教学,在民族地区学校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每年支持10-20所中小学(含幼儿园)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特色学校(园)”,5-10所职业院校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推动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创新”等内容写进文件。我委在编制《湖南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时,把“保护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重视培养村镇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支持群众创办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团体、表演队伍,培育根植群众、服务群众的民族文化活动载体和文化形式。通过市场推动文化传承,积极推动村镇民族文化产品开发,打造民族文化产业精品。支持编写民族文化乡土教材,鼓励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使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后继有人”等的内容写进《规划》。这些,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国学“六进”工程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积极支持开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每年我委从有限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安排100多万引导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传承和保护,目前,建立了7个省级少数民族文化联系点、7个省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7个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 14所双语教学试点学校,充分利用这些平台,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培养了大批民族文化人才。这些,为弘扬包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国学“六进”工程提供了人才支撑。三是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国学“六进”工程。下一步,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省国学“六进”工程的过程中,我委会结合我委工作职责,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文化活动”、“国学示范学校”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网上行”、湖南省“非遗”文化研究与传播”等项目实施中,把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好、传承好、保护好,进一步扩大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影响力。四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文化、教育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将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国学“六进”工程立项开展全面深入调查,总结成绩和经验,发现情况和问题,提出一些有深度、有价值、有分量的对策建议,为今后全省实施国学“六进”工程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发挥包括中南大学国学研究中心在内的高校国学研究、传播团队的优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国学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利用湖南民族宗教网、《民族论坛》等平台,联合省内外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国学“六进”工程的重要意义,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为国学“六进”工程立项营造良好的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代表的建议,继续组织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继续鼓励学校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推出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线开放课程。大力弘扬湖湘文化优秀传统,挖掘其与时俱进的现实意义;充分利用湖湘红色文化资源,在广大师生中开展湖湘红色文化学习教育,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传统文化校园氛围;进一步利用家庭和社会作用,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的合力。

  专此函复。

  联系单位:湖南省民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2356666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