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关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学习思考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随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我们要以对于民族文化艺术的崇高礼敬和强烈责任感,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伟大进程中,守正创新,不负使命。
牢牢把握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的根本依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少数民族文化的精辟论述,既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和新篇章,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思想的新发展,表明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从民族工作和文化事业全局的高度,总体把握,融会贯通,深刻领会。
(一)坚定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他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高度阐述了中华文化对于中华民族的重大意义,指出“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培育和发展了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克服困难、生生不息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5000多年文明孕育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和绵延发展、饱经苦难又不断浴火重生,都离不开中华文化的有力支撑。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智慧、神韵和恢宏气度,使中华民族倍感自信和自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提到“文化自信”。“四个自信”的基础是“文化自信”。中华文化因其源远流长、丰富多彩而自信,因其博大精深、富于创造而自信。文化自信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思想基石。
(二)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历史是“五方之民共天下”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根源和基础是源远流长、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都为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各个民族的文化共同铸成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离开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中华文化都不再完整。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青树碧蔓,交罗蒙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演讲时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这“两种主义”,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各民族要相互欣赏、相互学习。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那些认为少数民族文化落后,看不起甚至主张任其消亡的看法是错误的。”“不让一个民族认同本民族文化是不对的,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育而不相悖。”在这个问题上,“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的观点、“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的观点,都与海纳百川的中华文化的本来意义格格不入。
(三)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我国文艺的瑰宝。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地区集六个“区”的特点于一身,只有了解了这个“家底”,才能真正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文化特色区”是其中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我国少数民族能歌善舞,长期以来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文艺成果,这是我国文艺的瑰宝,要保护好、发展好,让它们在祖国文艺百花园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场合盛赞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历数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瑰宝,“我国文化宝库中的诗经、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既有大量反映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作品,也有大量少数民族作者的创造。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并称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在‘星光大道’、‘中国好歌曲’等电视节目中,少数民族选手的表演,原汁原味原生态,深受观众喜爱”。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说,新疆历来就是多元文化荟萃、多种文化并存,素有歌舞之乡的美称。以前出过不少新疆题材的好电影、好歌曲、好舞蹈、好小说、好诗篇,脍炙人口,至今让人回味无穷。十二木卡姆就有文化“活化石”之称,堪称文化瑰宝。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十分关心畲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他指出,畲族文化在国内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闽东文化一颗璀璨的明珠,是闽东地区可以引以为荣的特色和优势。
(四)做好民族工作需要增强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说,“推动民族工作要依靠两种力量,一种是物质力量,一种是精神力量”。并指出: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物质力量的运用强一些,精神力量的运用弱一些。要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哪一方面的问题解决不好都会出更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物质层面的问题要靠增强物质力量来解决,精神层面的问题要靠增强精神力量来解决。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并不会自然而然带来人们思想认识水平的提高。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要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但并不是靠这一条就够了。应该说,问题的成因主要不在物质方面,而是在精神方面。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我们在继续用好发展这把钥匙的同时,必须把思想教育这把钥匙用得更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揭示了民族工作包括民族文化艺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事实上,见物不见人、重物质轻精神的问题,往往是民族工作诸多困难的认识论根源。着力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凝聚人心、筑牢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是当务之急,更是百年大计。
(五)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要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来做。”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指出了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根本指导思想。一是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加强民族团结,核心是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凝心聚力实现中国梦。二是把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作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题中应有之义。各民族文化中都不约而同地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粹,及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渊源。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的祖先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这其中的精髓之一。”“和而不同”、“宽容海涵”、“兼爱非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都体现了“和合”的思想。中华各民族兄弟姐妹的认同和亲近,基于一致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还说:“少数民族文化强调崇尚自然、爱惜生灵,热爱生活、勤劳简朴,各族相亲、敬重长者,热情好客、守望相助,讲求道义、勇敢无畏,信守承诺、非义不取,自尊自爱、重情重理,等等。对这样的理念,要加强提炼、阐发、弘扬,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更多文化养分。”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高度,强调了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的重大意义。三是强调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要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来做。民族团结的基础和前提是文化认同,长远和根本是人心向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在这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必然要求,否则,就没有本来意义上的共有精神家园;而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是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前提和基础,否则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就失去了根本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揭示了做好民族文化艺术工作的根本和关键所在。
(六)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文化既坚守本根又不断创新发展,使中华民族保持了坚定的民族自信和强大的修复能力。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指出:“实现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均衡发展、相互促进的结果。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他强调,少数民族文化块头小,抵抗市场经济冲击的能力弱,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严重,不能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记住乡愁,就是要记住本来,延续根脉,传承几千年来深藏于我们文化基因中的家风祖训、传统美德和家国情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那些闪亮因子。中华文化延续着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要薪火相传,也要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不是原封不动,更不是连同糟粕全盘保留,而是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些论述对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更有针对性。
(七)鼓励支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营造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引导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宗教极端势力恐吓群众,不许唱歌、跳舞,不让看电视、看电影,煽动排斥现代服饰和民族服饰,等等。我们要反其道而行之。要鼓励提倡良好的民族习俗,体现热爱生活的情感和追求,形成和保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增强各族群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各族群众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发掘少数民族文艺元素和亮点,引入推广成功的流行文化形式,引导群众在精神和情趣上趋向文明化、现代化。
(八)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民族文化艺术作品。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喜爱和期待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作品。他指出,“《五朵金花》、《刘三姐》、《冰山上的来客》这些老电影,《北京的金山上》、《阿佤人民唱新歌》、《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这些老歌曲,影响和感动了多少人。这些年也有一些好的书籍、电影、歌曲、节目,但总的说还不够,要多一些、再多一些”。只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就是优秀作品。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中国不乏生动的故事,关键要有讲好故事的能力;中国不乏史诗般的实践,关键要有创作史诗的雄心。”因此,必须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中心环节,努力创作更多反映现实生活,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好的精神食粮,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增强民族凝聚力。优秀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欢迎。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的方法是扎根人民。”“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者要把崇德尚艺作为一生的功课,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级趣味,努力做到德艺双馨。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民族文化艺术的独特价值和重大意义,热情洋溢地赞誉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倾情奉献,并为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加油鼓劲。这些论述朴实生动、切中肯綮,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深刻的文化意义,对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既是根本依循,也是宝贵的精神滋养。
重新认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弘扬和发展中华文化,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是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独特价值和深远意义不言而喻。
(一)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灿烂结晶。中华文化因其源远流长、丰富多彩而具有强大生命力。这是彰显民族精神和文化自信的根。在中华民族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成果不计其数。它们具有重大的艺术价值,更是中华民族大团结、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根脉和活水源头,萦系着各民族向美向善的情感,蕴含着磅礴的力量,是中华民族伟大的精神财富。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达到了很高造诣。如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在世界文学史上享有盛誉。我国共有38项非遗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少数民族项目有14项。截至2015年,国务院已公布的4批、151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项目有598种,占到39.2%;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524名。此外,还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少数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渊源。对于所谓“中国不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不力”的质疑,尤其是所谓“民族同化、文化灭绝”的谎言,事实是最有力的回应。我们要深刻认识少数民族文化的巨大价值,继承、保护和利用好中华民族祖先前辈为我们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
(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中华文化多样性的生动体现。“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多样性。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民族地区也同样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不同民族、不同历史、不同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共有的文化资产,不是哪一民族,哪一地域的。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中华文化不断拓展多样性和丰富性,逐步形成多元一体的文化体系。文化多样性和差异性的普遍存在,是历史形成、规律使然。文化的恒常价值常常是渗透于文化多样性之中的。文化多样性本身就具有重要价值。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说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习近平主席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强调,应该维护各国各民族文明多样性,“不同国家、民族的思想文化各有千秋,只有姹紫嫣红之别,而无高低优劣之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尊重文化多样性、宽容、对话及合作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佳保障之一。”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有利于保护和拓展中华文化的多样性。要以文化多样性来抵抗、纠正、平衡单一的资本与市场逻辑,不能让现代化、工业化以及物质增长取代文化的进步、精神的富有。
(三)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情感纽带和精神桥梁。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具有多样性、民间性、交互性、变迁性的显著特点。多样性伴随交互性。具有鲜活个性的少数民族文化曾经与中原文化发生碰撞,增加了中华文化的生机活力;而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汉文化,也深深渗透并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各民族文化源源不断交流辐射,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博采众长,造就了博大精深、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这也正是中华文明未曾断裂,一脉相承、生生不息的深层次原因。正如费孝通所说:“中国人从本民族文化的历史发展中深切地体会到,文化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丰富多彩的,不同的文化之间是可以相互沟通、相互交融的。推而广之,世界各国的不同文化也应该相互尊重、相互沟通,这对各个不同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也是有利的。”多元文化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并不能抹杀共同性和统一性。文化的相互传播和认同,成为各民族亲近与交融的强大精神纽带。“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否认多样性的绝对同一,只会阻断繁荣发展的生机。只有保持各民族文化多样性,彼此包容、和睦相处,尊重差异、理解个性,相互交流欣赏,才能使中华文化更加丰富多彩,充满生机活力。现阶段我们民族关系呈现许多新的特点,民族关系总体顺利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磕磕绊绊并存。文化艺术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载体,是各民族相互了解和沟通的桥梁。通过民族文化艺术,各族人民分享共同的精神财富,感知彼此间的根脉亲缘,各民族互相学习欣赏、寄托和增进感情;通过民族文化艺术,各族人民了解中华文化的丰富性和统一性,感受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归属感,激发民族自豪感,牢固确立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根基。民族文化愈繁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愈频繁,民族关系就愈融洽。这也就是费孝通主张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
(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宝贵财富。中华文明是由一个民族共同体延续下来。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各民族文化艺术拓展和体现了中华文明繁盛缤纷的多样性,又共同构筑和巩固了中华文明灿烂辉煌的统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没有百花竞放,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就不完美,缺乏生机活力;多元也离不开一体,没有文化认同,就没有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各民族的文化也就失去了魂魄,成为孤岛。肢解中华文化,如同肢解中国的版图一样不可思议。虽然各地各民族的文化千姿百态,但其中所包含的中华文化的深层内核却是相同的。发展民族文化艺术,就是为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添砖加瓦。尊重、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展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生动局面和美好前景,有利于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向心力。在山河破碎的艰难时世,正是坚定的文化认同让中华民族勠力同心,走向光明;在祖国日益强大的今天,仍然是坚定的文化认同感召我们继续团结奋斗。只要各民族凝心聚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能计日程功。
(五)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生动教程。民族文化艺术是历史文化博物馆,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历史的见证与写照。少数民族早期艺术表现先人们的劳动与生活,寄托了人们的感情、志向、理想,是我们的祖先精神财富的载体。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各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最终形成今天的56个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始终保持自身地域、血缘的同一,也没有谁能够否认“三个离不开”的历史事实。民族文化艺术是生动的爱国主义教科书。近代以来,共同抵抗外敌侵略的可歌可泣的历史更是将中华各民族的命运空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民族文化艺术生动地展现了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所经历的悲壮历史和艰苦斗争。爱国主义与民族团结教育,始终是民族文化艺术的使命和主题。
(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做好民族工作的一把钥匙,对于做好民族工作具有特殊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说,“推动民族工作要依靠两种力量,一种是物质力量,一种是精神力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我国新的历史阶段,民族工作呈现许多新的特点。发展是第一要务,而精神力量也须臾不可忽视。文化繁荣是发展的应有之义。坚定的文化认同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擎天柱石。从所谓文化帝国主义、文化分裂主义,到“颜色革命”,足见民族文化关系着国家文化安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世界文化报告》指出:“文化领域已经成为国际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较量的主战场”。西方国家一方面通过文化渗透推销西方价值观;一方面利用多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动摇我国统一的根基。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永恒的主题。繁荣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对于用好“思想教育这把钥匙”、奠定“五个认同”的思想基础至关重要。只有分享共同的精神世界、拥有相同的家国情怀,才能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有着发自内心的认同和热爱,才能自然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
(七)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宗旨。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将越来越归结为文化发展问题。民族事务的重心将更加聚焦于文化发展。这几乎是世界性的规律。文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内容、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目标,又是推动发展的重要手段;既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又直接关系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指数。民族工作的实践证明,如何推动文化发展是更高形态和更深层次的民族问题。少数民族文化从来不是阻力,不是负担,也不是摆设,而是一种宝贵资源。这种资源只有世代延续、活态传承,才有旺盛的生命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建设文化大国,增强软实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从文化的高度认识和做好民族工作,视野更开阔,更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发展问题,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八)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推动力。“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不仅是互利合作之路,也是文明互鉴之路。“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点之一。民心通最有力有效的就是文化通:产生文化理解力和文化亲近感。古丝路最繁盛的时候,也是当时文化气象最繁盛的时候。说明文化多样性并非一定导致亨廷顿所谓“文明的冲突”。所以,“一带一路”不仅是现代丝绸之路经济带,也应当是展现最炫民族风的文化带。实现民心相通需要“讲好中国故事”。文化特色是边疆民族地区的“软实力”。我国边疆地区的各族人民与周邻国家诸民族历史上就多有交往,文化上比较接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带一路”建设”对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是个大利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边疆民族地区“后队作前军”,成为对外开放前沿地带。承载特色文化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应该在民心相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充分发挥跨文化交流优势,促进民心相通,唤起我们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友好情感,形成近悦远来的人文环境,是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重要使命,也是新的课题。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首先要在根本原则问题上进一步形成高度共识。在如何看待少数民族文化的问题上,那些单一线性的思维、片面狭隘的观点,那些认为可有可无、自生自灭的观点,那些甚至认为弊多利少、麻烦敏感、远离为好的观点,那些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观点都是缺乏依据的。我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不仅属于本民族,而且属于中华各民族;不仅属于自己,而且属于世界;不仅没有过时,而且愈加珍贵,必须大力弘扬。
理性面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面临的严峻挑战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成功举办,全面展示了民族文化艺术优秀成果。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享誉全世界。但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也面临着一些严峻挑战。
(一)全球化和多元文化交流激荡促进了中华文化的开放和包容,也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和侵蚀。开轩纳凉,流通空气,代价是苍蝇蚊子也飞了进来。外来文化与西方价值观与中华民族传统意识形态发生了碰撞。一些消费主义、个人主义价值观与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格格不入,那些强调感官刺激、追求形而下生理体验的审美取向也和倡导“敦教化、纯风俗”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学背道而驰。那些以纯粹物欲追求、虚无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来消解意义、颠覆经典、异化情感、解构神圣与崇高、贬谪英雄、玷污道德的文化价值观,抵消着社会的正能量。种种光怪陆离的东西假以时尚和新生的名义,蚕食鲸吞传统文化阵地。外来文化裹挟着新奇与刺激,裹挟着资本与技术的积累,冲击着本土文化和民族文化。纯朴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则在较量与抗争中显得更加脆弱。
(二)市场经济为民族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但负面效应的干扰也与生俱来。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市场化大潮一度将文化艺术也裹挟其中。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也难以幸免。不能否认,商业资本的介入,为民族文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但也使得民族文化发展不时受到短期效应和功利目的的掣肘干扰。一度时期,盈利似乎成了创作的初衷,关注经济价值有时超越社会效益。过分追求新鲜、刺激、猎奇、吸引眼球,急功近利的低俗作品大行其道。文化的价值并非必然表现为市场价值。加之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往往因缺乏时髦元素,难以实现应有的票房价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批评的那样,很多人觉得如果作品“不能及时兑换成实用价值,就不值得、不划算”。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一些院团还在为生存苦苦支撑。编创人员难免心态浮躁,无奈屈从于票房导向,缺乏投身于生活实践和十年磨一剑潜心创作的毅力。工具理性思维泛滥。“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的增长,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热衷建设大规模的‘文化地标’”。“民族文化资源的闲置、开发不足和滥用的现象并存,甚至出现伪民俗和掠夺式开发等现象”。一些作品“盗用少数民族文化符号肆意篡改”,粗制滥造,或“随意采用眼下后现代艺术中时尚的杂糅和拼图式手段”,变味走形,不伦不类,无益于自毁长城,广受诟病。
(三)信息化为文化艺术的生产传播安上了翅膀,也使得时空性较强的传统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面临严峻挑战。信息化带来了人们生活、娱乐方式的重大变化。愈益便捷的信息渠道和五花八门的娱乐方式,让传统民族文化尤其是歌舞艺术遭遇激烈竞争。碎片化娱乐方式铺天盖地地充斥现代生活,日新月异的多媒体互联网终端让娱乐突破传统时空限制,几乎在每个角落与人实时共享;经典剧场舞台的市场份额日趋微小,而时间、场地等限制也让传统少数民族歌舞艺术越来越难以轻车熟路。在各种新消遣形式的急剧滋长中,单纯的传统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愈加难以立足。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疲劳”。
(四)社会转型和大众文化需求趋向多样化,传统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某些特点反成为制约自身发展的软肋。多彩多姿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素来为大众所喜爱。但随着社会文化急速变化,一方面,大众文化消费方式趋向多样化,对舞台表演艺术消费有效需求不足。影视等大众传媒挑战舞台表演艺术的主导地位,舞台艺术消费方式也从单一剧场消费向电视、网络等扩展。另一方面,人们审美情趣和欣赏水平发生变化,形式内容都很朴素的传统民族文化还未能适应时代发展。一是形式单一。歌舞类作品居多,经典著作和影视剧较少,在文化市场上号召力不足;虽不乏史诗性作品,但曲高和寡,受众有限,在文化市场中体量过小。二是同质化现象普遍。许多民族歌舞作品还是着力描绘先民们的生产生活,主题简单、内容手法雷同。在观众眼里,一些少数民族作品除服装动作外大同小异,缺乏新意和吸引力。三是碎片化、不集中。在文化“走出去”中属于薄弱环节。四是精品不多,深度不够。不少作品缺乏打磨和雕琢,质朴有余,内涵不够。五是缺乏时代性。关注文化差异性多,挖掘共同性少。主题和内涵现实性不够突出,反映民族团结重大主题和题材的剧目过少。总之,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从形式到内容都需要在坚守中与时俱进,艺术性、思想性都需要在传承与创新中提高。
(五)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分类指导还待深化落实,体制机制性障碍仍然严重制约民族文化艺术发展。文化体制改革还待全面深化。分类指导和政府扶持的结构方式还需完善。对于中央民族歌舞团等公益性艺术院团定位模糊,保障不力,重点扶持不够。属于相对小众的民族歌舞剧目收回成本较难,新剧创作更难,“多演多赔,少演少赔,不演不赔”的情况不在少数。许多民族艺术院团的创作生产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激励和推广机制还未能适应市场规律和艺术生产规律。有时迫于生存曲意迎合,脱离民族和地方特色。有的低俗媚俗、格调不高、质量低下。由于产权制度缺陷,民族文化艺术成果常常被大众传媒无偿或“廉价”使用,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优秀人才缺乏的问题更加突出。从业人员待遇偏低,人才流失严重。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后继乏人,讲好中华民族的故事能力不足。以地方民族艺术院团为例,从业人员平均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不少院团负责人、艺术总监、编导、演员不是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没有接受过严格的、正规的专业训练。平均文化水平较低,严重影响专业水平、创新能力。从一年一度的全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作品展演的情况看,一些民族民间文化、许多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乏人,一批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危险。
(六)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面临挑战。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载体。多年来,国家民委持续实施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等举措成效显著。但无奈历史欠账过多,加之国家政策法令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力,一些地方现实情况未见乐观。《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报告》(2012)指出,“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现代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正面临失传、断裂、碎片化和遗产化的危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开发中急功近利、无序开发的现象比较突出”。民族文化遗产破坏比较普遍,保护支持政策不足,一些地方人为损毁的态势尚未得到遏制。尤其是大拆大建导致开发性破坏,导致该保的没有保住,新的建设又忽略原有传统和生态风貌,模式呆板、千楼一面,不伦不类。民族文化生态环境随着社会经济转型、城市化进程和资源开发而急剧改变,一些世居少数民族失去了传统文化生活方式赖以传承的环境。曾几何时,年轻人义无反顾地奔向城市,许多宝贵的少数民族传统艺术、器乐和工艺处于濒危,几百上千年形成的、承载着各民族文化认同和精神依归的传统文化亟待抢救、传承和弘扬。在许多民族地区,尤其是年轻人大量外出打工的“空巢”村落,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性是一个瓶颈问题,还存在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当地历史沿袭下来的公共生活空间“两张皮”的现象。
(七)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喜忧参半的境况。随着各种流行文化、都市文化的融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生活结构和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每个民族和民族地区都面临两难的选择:既要保留传承和弘扬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根脉,又要搭上现代化的快车,吸收其他先进文化。没有传承,民族文化就会断裂;没有吸收借鉴,就会落伍。民族文化保护与创新既是两难,也属必然。毋庸讳言,一些地方民族传统文化在市场冲击之下急剧“断裂”,变成迎合娱乐潮流的不伦不类的“新产品”。一些区域性极强的院团、“市场”原本就极其有限的剧种难免首当其冲。少数民族文化挖掘整理尚未充分,一些急功近利的开发又加剧了破坏与流失。当代中国文化变迁中少数民族文化所处的境地,可以用“喜忧参半”来形容:一方面,在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不可避免地遭受着愈来愈严重的冲击,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也不能幸免弱化、异化、俗化的问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流失,直接威胁着我国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基础,影响着少数民族群众幸福感的提升。另一方面,由于任何一种文化都会发生变迁,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变迁也是其自身更新、创新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
(八)在高度关注民族地区发展的同时,“一手软一手硬”的情况也影响民族文化发展生态环境。传统发展模式往往容易忽视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忽略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物质力量的运用强一些,精神力量的运用弱一些”。国家层面第一个包括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在“十一五”时期才开始制定。一些地方不重视民族文化,指导无方,发展无序。一些地方以GDP思维指导民族文化艺术,听任文化市场不良倾向肆意扩张。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文化只是“搭台”。一些地区出于发展旅游文化的考虑,刻意建构甚至杜撰民族历史,发掘神秘玄虚的所谓“族源”和文化,而对历史上各民族的联系、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中华文化的共同性却鲜有提及。一些少数民族题材专项,体现了各级政府对于民族文化的格外关心。但具体操作如果不能体现开放包容、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思路,也会形成人为区隔和两个话语系统,使观众在日常文化生活中无法感受到“我们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我们不得不承认,许多人对于我国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艺术、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了解甚少。了解少就会不明白,不明白就会想当然,想当然就会有偏见。产生心理隔膜、感情疏离也就在意料之内。形成民族隔阂的复杂原因有时候就是这样简单。
努力开拓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广阔前景
在新的历史阶段,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民族文化艺术战线要继承光荣传统,直面现实问题,自尊自信、自强不息,围绕国家战略,进一步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旋律,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展现新姿态,创造新辉煌。
(一)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服从和服务于民族团结进步与文化艺术事业两个大局。在恢宏的时代主旋律之外,茕茕孑立、自说自话,不是主人翁心态。民族文化艺术工作不能自说自话、画地为牢。在新的历史阶段,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要以更强的使命感,站在促进民族团结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两个大局的高度,不负使命,勇于担当,积极进取。要以文化的视角、艺术的语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大力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建设的辉煌成就,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进程;深入宣传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主旋律,多讲“五个认同”的大目标,多讲各民族共同创建祖国大家庭的好故事,多讲中华文化和各民族利益的共同性,多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在交心、以心换心、凝聚人心。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增强中华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组织、引导和鼓励创作突出主旋律、充满正能量的重大主题民族题材优秀作品。充分发挥民族文化优势,在推进“一带一路”中发挥独特作用。广泛参与人文交流对话,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遵循艺术创作生产和市场经济两个规律。相对而言,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往往是小众艺术。如果任由市场和经济来选择,很多较少民族的文化艺术将难免式微甚至消失。伤害少数民族文艺事业就是伤害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血脉。这对中华文明的损害将不可估量、不可挽回。既然已经认识到,就不能坐视其发生。政府与社会要形成合力。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艺术创作生产和市场经济两个规律,处理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的关系。有一种观点主张,少数民族文化政策要完成以“发展支持性”政策为主、以“保护救助性”政策为辅的政策模式转型。笔者认为,对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救助性”政策和“发展支持性”政策至少应当并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毕竟首先是艺术创作生产,不同于其他一般经济活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总体上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公益性事业,不是”私人产品和服务”;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特殊性及其特殊使命,决定了它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不利境地,需要得到特殊支持。政府应当做好政府该做的事,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继续加以扶持引导,对发展方针把关定向,对基本条件予以保障,对人才队伍用心培育,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增强造血能力。要大力扶持代表国家水准、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优秀艺术品种。广大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者也要自强不息,敢于正视问题,“自振于式微之后”。我们既要尊重艺术的一般规律、又要保证少数民族艺术的特殊性质,以少数民族纯朴而精湛的艺术抒写新时代中华儿女的情怀。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者关系。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着眼于市场价值与艺术价值都关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统筹推进。无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都要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要突出思想引领,校正市场导向。决不能由市场和感官需求引导文艺发展方向,决不让旧道德败坏新道德,决不向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做让步,“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玷污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声誉。“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面对史诗般的巨变,我们有责任写出中华民族新的史诗。少数民族艺术不乏纯朴、鲜活、生动丰富、独特性、趣味性和群众参与性,关键还是如何锤炼艺术性、加深思想性,将自然鲜活的生活和宏大的社会使命结合,将生动的趣味性和严肃的理想融合,使作品既有审美娱乐价值,又不单纯是消遣;既有引导教化作用,又不是空洞宣传。中央歌剧舞剧院即使赔钱也坚持“每年创作几部新剧”,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国家院团的责任。这个原本很缺钱的院团,连续几年收入过亿。中央民族歌舞团近年来努力推进以用人制度为重点的综合改革,服务民族工作中心任务,提高两个效益,攻坚克难、走出困境。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对于国有民族艺术院团具有普遍意义。
(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坚持和处理好传承与创新两个基本点。“老树著花无丑枝”。全球化、现代化浪潮中,如何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之中如何创新?这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课题。一是立法保护。民族特色文化艺术属于公共产品,必须有国家立法保护,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3届会议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世界上57个国家将无形文化和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国家文化政策,52个国家有相关立法。在我国,加快完善立法和厉行法治同等重要。二是发掘保护。在已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音乐舞蹈占很大比重,其中又多为少数民族音乐舞蹈。周恩来曾经嘱托中央民族歌舞团要完成五十六个民族“一歌一舞”的创作任务。截至2010年,该团已完成35个民族的音乐作品,还有20个民族尚未完成;已完成37个民族的舞蹈作品,还有18个民族尚未完成。部分人口较少民族的音乐舞蹈作品还在搜集创制过程中。三是开发保护。任何文化现象,一旦在社会中失去功能,就会自动消失。发展旅游文化,使传统文化恢复活力。城镇化不等于去农村化。在城镇化进程中,要留住乡愁,延续传统文化精髓和维护精神家园。传统村落特色村寨相对完整地保留了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基因,体现了中华文明多样性,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留住乡愁,要科学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统筹整合,把保护村落与改善村民生活联系在一起。四是创新保护民族文化。继承与创新相辅相成。创新是保护传承的关键。英国学者布尔克在《法国革命的反思录》中说:“一个国家若没有改变的能力,也就不会有保守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它将不免冒着一种危险:即失去其体制中它所最想保存的部分。”民族文化传承过去多以保护为主,鲜有关注创新。在全球化时代,少数民族文化得以保护传承,还要主动适应现代化对于文化变迁的影响,使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不加以变革创新,就无法与当代社会相适应,民族文化也就没有生命力。“旧邦新命”,即尊重传统、弘扬传统,但不因袭传统,推陈以致其新。“社会变迁主要是文化的变迁。”社会转型过程中,文化变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移风易俗是进入现代社会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变迁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有历史感和时代感,正确把握继承与创新、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是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基本原则。
(五)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坚持精品力作与大众文化两个新高度。要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源源不断地推出精品力作。发挥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等文化盛会的导向、集聚、交流平台的作用,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借鉴,提高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整体水平。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更接地气。广大艺术工作者要继续发扬乌兰牧骑精神,深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采风、体验生活,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文艺作品。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筹备过程中,中央民族歌舞团导演团队冒着严寒酷暑、泥石流,到各地采风,排演的一批优秀剧目获得广泛赞誉。其中,独龙族等人口较少民族歌舞节目第一次搬上了全国舞台。我国有众多民族和悠久历史,创作素材和空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少数民族文艺最朴素,最接地气,最丰富多彩。只要深入生活,细心观察、潜心学习,必能迸发灵感和创意,创作出原汁原味、雅俗共赏的少数民族好作品,并不断锤炼升华,使之主题更鲜明、时代意义更丰富。要与现代传媒联姻合作,鼓励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充分利用“那达慕”、“六月六”、“三月三”等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平台,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促进民族文化静态保护、活态传承。
(六)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活水源头还在人才培养教育。演艺人才队伍建设是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源于草根、起于民间,口口相传、代际传递,不拘一格,重视师承关系,对人才的依存度更强。面对后继乏人的现实,面对市场经济环境,要形成源源不断的民族艺术优秀人才队伍,必须有精神感召的旗帜,更要有管用有效的招数;要有求贤若渴的态度,还要有网开一面的特殊举措。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缺一不可,院校培养和发现栽培草根艺人双管齐下。一是广泛遴选。很多德艺双馨的少数民族优秀艺术家来自基层、起于民间。要面向社会、深入基层,发现人才,敞开渠道吸纳集聚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鼓励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有发展潜质的民族文化优秀人才。大力扶持濒危、稀有民族艺术门类人才,发掘培养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接班人,造就一批百姓喜爱、蜚声中外的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二是院校培养。充分发挥艺术院校、民族院校的作用,着力培养科班出身的民族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以及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的国际化人才。三是培养提高。针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成长的特殊规律与特点,采取大师班、专题研修、在职学习、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的文化水平、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者首先要有职业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热爱本民族文化,热爱自己光荣而神圣的演艺职业。四是改革人事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加强管理、整顿作风,强化激励、优胜劣汰,为人才队伍注入新的活力。
(七)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绕不开体制机制改革。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民族艺术院团的改革尤为迫切。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首先要释放艺术院团的能量,激发活力。早在2005年,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就明确:“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国家重点扶持艺术院团,在确保基本投入的基础上,面向群众,开拓市场,在竞争中发展壮大。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一般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推动“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当务之急是落实中央部署,进一步加快院团改革,消除阻碍民族文化艺术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极少数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表演团体,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提供基本保障,坚持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一般艺术团体转企改制,也不是推向市场就万事大吉。艺术院团要在公共性和产业化、竞争性之间有一个恰当的平衡。国家院团要有主力军的使命感和改革的紧迫感。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等行业组织要团结和动员广大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者,为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艺术发挥积极作用,让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之花在中华文化百花园里绽放得更加灿烂夺目,为建设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国家民委原专职委员、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