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2016年工作总结
一、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
召开党组会议和全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印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组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举办全局系统处以上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
研究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举办2016年度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两优一先”评选,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6个先进党支部、2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积极配合中央第10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期限、责任部门、牵头局领导和责任人。通过深入开展党的建设缺失、党费缴纳、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带动其他整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意见》《国家宗教事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8个制度性文件。开展党费收缴问题专项整治,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收缴工作机制。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及时转入常态整改,抓好中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工作,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防止出现“回潮”和“倒灌”现象。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宣布中纪委和监察部开除张乐斌党籍和公职处分决定,坚决肃清张乐斌影响,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巡视组移交的线索进行核查。设立纪检监察室,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力量,进一步理顺监督执纪机制。
制定、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回避暂行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开展选人用人、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及时向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全局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对宗教工作系统和宗教界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通过宗教工作简报、局门户网站、《中国宗教》杂志等渠道宣传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情况。局领导带头学习、解读、宣传会议精神,在人民日报、学习时报等发表体会文章,为地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央党校等有关培训班作专题授课或讲座。指导各地以学习领会中央有关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编写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宗教著作精选和导读》,启动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
根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宗教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起草一系列贯彻文件。根据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参与对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包括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调研检查工作,赴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调研检查。
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我局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重点内容。会同中组部、统战部、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干部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与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和五大宗教代表人士、宗教院校教职员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16期,培训2201人次。
三、扎实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
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条例》修订工作。书面征求40个中央相关部门,各省统战、宗教、法制部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学和法学专家学者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分赴14个省、市和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调研。配合法制办积极做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工作。汇总梳理研究公众意见,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同时着手做好发布前后的相关准备工作。
制定下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部署各地开展清理不合理证明工作,制定下发《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工作方案》。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常态化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工作的通知》,认真解决遗留问题,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印发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做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工作。制定《全国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着力做好各宗教重点工作
继续推动贯彻落实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推动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清查和整治工作。指导中国佛协、中国道协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设生态寺观”宣传活动。会同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对水生放生行为进行规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场所挂牌工作进度。召开佛教道教工作座谈会,交流治理商业化问题的经验。以规范藏传佛教寺庙学经班管理和开展寺庙经师评聘工作为抓手,完善藏传佛教寺庙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藏传佛教有序传承,健康发展。
指导中国伊协召开“去极端化”问题专题研讨会、中道思想研讨会和经学思想研讨会,完成《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第六辑。支持中国伊协办好网站维吾尔语版,整合新媒体信息。调研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情况,总结“去极端化”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去极端化”问题研究,完成《去极端化读本》初稿。下发文件,妥善处理清真概念泛化等问题。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文件,加强朝觐安全防范和医疗防疫工作的规范管理。妥善应对“东突”势力滋扰破坏、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高温酷暑极端天气,圆满完成2016年度14654人的朝觐组织服务工作,境外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稳妥推进自选自圣主教工作,实现选圣主教工作的常态化开展。指导山西长治教区、四川成都教区、西昌教区、陕西安康教区完成主教祝圣工作。
指导各地深化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工作,促进基督教活动规范有序。支持中国教会按照“三自”原则,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基督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召开民间信仰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对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民间信仰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进一步做好民间信仰的工作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形势下民间信仰工作。
发挥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协调机制作用,齐抓共管。对涉宗教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端应用软件等进行统计梳理。协调有关部门打击网上冒充僧人诈骗人员,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应对涉宗教网络热点事件。
五、精心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召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统一思想认识,推进工作落实。指导中国佛协举办2016中国佛教讲经交流会,指导中国道协举办第八届玄门讲经活动。指导中国伊协举办第二届全国经学院院际卧尔兹演讲比赛,宣扬“中道、团结、友善、诚信”思想理念。指导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举办天主教本地化暨中国化问题研讨会,研讨中国天主教中国化发展路径方向。指导基督教全国两会召开“基督教中国化”专题座谈会,推动基督教中国化理论发展。
建立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为各宗教团体加强交流互鉴、增进共识、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搭建平台。局领导班子分别与中国佛协、中国道协、中国伊协、基督教全国两会驻会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心谈话活动,深入沟通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指导中国佛协修订《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推进南传佛教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培养培训工作。研究起草《关于支持道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道教人才建设工作做出整体部署。指导中国道协在江西龙虎山举办2016内地道教正一派授箓活动、举办建国以来第4次全真道传戒活动,推动教务建设走向规范化。
认真研究制定《我国宗教院校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着眼长远,谋划部署宗教院校工作。继续深入实施《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推进宗教院校统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完成《佛教爱国主义教程》和《藏传佛教爱国主义教程》编写出版工作。指导中国佛协、中国伊协分别举办中国佛学院、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
六、持续推进正面引导和服务工作
制定下发《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开展一系列培育和践行活动。
以“规范”为主题部署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会同中央统战部开展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召开表彰大会,对299个先进集体和16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定点扶贫工作规划(2016-2020)》,召开全国性宗教团体、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和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负责人参与贵州省三都县定点帮扶座谈会,指导全国性宗教团体、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和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共同发布参与三都县脱贫攻坚倡议书,局领导率全国性宗教团体、宗教界有关公益慈善组织负责人深入三都县开展调研和对接,把三都县作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引导全国宗教界参与定点扶贫贵州省三都县工作。举办第4期公益慈善培训班,提高宗教界依法依规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启动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全国联网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等12个省市进行首批试点。对各地上报的宗教团体数据开展审核,进一步提升数据库信息质量。在数据库系统中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网上赋码功能和“双随机”应用。
七、支持开展宗教对外和对港澳台友好交流
完成湄公河国家佛教领袖访华及友好交流项目。承办以“心平天下平——同愿同行亚太梦”为主题的亚洲博鳌论坛“宗教领袖对话”分论坛。以“祖德流芳 再续胜缘”为主题,举办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积极筹备第四届国际道教论坛。
会同中国伊协举办以“倡导中道思想,反对极端主义”伊斯兰教中道思想国际研讨会,邀请上海合作组织有关国家代表参加,发表反对极端主义共同倡议。举办“中德宗教对话-和平与共享”跨宗教对话会,倡导中道、和平与共享。邀请埃及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领袖联合访华,举办“和谐共荣之道”跨宗教对话会议。
推进成立“世界道教联合会”各项工作,指导中国佛协召开第十九次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会议、赴泰国参加“联合国卫塞节大会”、赴韩国参加“世界佛教徒联谊会”。指导中国基督教两会在南京承办世界基督教教会联合会(WCC)中央委员会执委会议。
参加香港观宗寺开山八十周年、香港正觉莲社成立71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参加永惺长老追思赞颂法会活动,接待港澳宗教界政协委员和港澳宗教界代表人士国庆观礼团。继续支持选派内地僧才赴港澳协助工作。赴台参加中台禅寺惟觉长老追思活动,参加中台世界博物馆落成典礼并调研慈济从事慈善工作情况。支持台湾“中华人间佛教联合总会”组织180余名台湾中青年代表人士来大陆交流参访。
参加中英、中瑞、中德、中欧、中澳等双边人权对话、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多边国际研讨会。配合修订《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参与相关宣介工作。配合完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实施评估报告》,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7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引导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促进我国宗教领域团结稳定,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