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条例》、《规定》、《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按照上述政策法规以及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条例》、《规定》和《办法》出台后,我局先后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大家深刻领会到,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前提,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民主监督的基石,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务实举措。《条例》、《规定》和《办法》的实施,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省一级宗教工作部门,担负着全省宗教事务规章制度订立,国家宗教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等重大工作任务,掌握着较为集中的行政审批权力,一举一动关系到宗教事务政务公开的政府形象,应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确保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知情、参与、表达、监督等权利的顺利实现,做到依法行政。
二、制订完善措施,强化制度保障
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强化了制度保障。
一是注重政务公开的建章立制。依据《条例》、《规定》和《办法》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主动公开信息规定》,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公开形式和牵头负责的业务处室的具体职责等内容。针对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还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办法》、《规范权力运行监督考评办法》等监督制度。
二是注重内部制度与政务公开制度的结合。制订完善了20项内部管理制度,覆盖了小到车辆使用、文印管理,大到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工作等范围,并把这些结集成《局机关规章制度》;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面的21项制度汇编成了《湖南省宗教事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将两本制度汇编发到了局机关各处室,方便全体干部职工随时查阅、学习熟记。两类制度的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为我局宗教事务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较为全面周到的制度保证。
三、精简审批项目,提高行政效能
着眼将行政审批事项减到最少、流程做到最简、效率做到最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清理审批项目。按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两次清理,进行了大规模的精简,原有的13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了2项,下放1项,合并了6项,现尚存7项,精简近半;原有的9项非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了5项,现存4项,精简过半。
二是统一申请受理窗口。由于办公条件所限,我局没有多余办公场地,无法设立专门的办事大厅,但专门设立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我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原由各业务处室自行受理,为统一标准,方便服务,现改由政法处一个窗口受理。经窗口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后,即下达受理通知书,再将申请材料送相关处室审查。
四、规范审批程序,强化服务意识
在建立完善相关行政审批制度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力求行政审批事项的步骤越来越规范,办事条理也越来越清晰。
一是认真梳理审批流程。由于项目精简和法律依据的变化,我局原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规范行政审批的要求,也不适合操作。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宗教工作的实际,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进行了修订完善,对申请的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和受理、审查、审核、决定等环节和处理时限都作了详细规定。同时,为了方便操作,明晰责任,还制作了《湖南省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图》,设计了《湖南省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申请处理审批表》印发相关处室和人员。
二是增加重要审批环节。增加了政法处审核把关和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这两个重要环节。在业务处室拿出审查意见后,呈主管副局长审批之间增加了政法处对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法律政策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这一环节。为确保公开公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局每一个行政审批项目都由局务会集体讨论,综合局务会成员意见后决定。这样的程序设置,不仅规范了权力运行,提高了行政效能,还能有效地避免超权审批、越权审批等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出现。
三是切实严格审批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组织局机关进行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业务培训,按照省委、省政府规范程序、精简环节、审批提速、方便群众的要求,做好了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0件,不予受理10件,准予行政许可18件,不予许可2件,办理宗教外事审批6件,没有出现行政决策违法、违反服务规定的情况,和因行政审批不当引发的上访和诉讼事件。
五、开设门户网站,搭建电子平台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局投入近20万元,开设了机关门户网站“湖南宗教”,于2010年10月20日开通。两年来,网站在推动宗教工作开展、宣传宗教政策、传播宗教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的高度关注,新闻媒体的广泛好评,为社会各界认识宗教工作、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了一个综合平台。
一是完善网站整体格局。随后根据宗教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前后历经了几次改版,不断加入新的内容。目前形成了机构介绍、新闻中心、专题报道、理论交流、湖南宗教、宗教之窗、视频报道、领导谈宗教、政务信息公开等9项内容为主体的网站格局。社会公众通过网站登录,可随时了解湖南宗教内部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最新宗教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等内容。
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功能。网站于2010年开通了互动交流平台,设立了“局长信箱”、“简短留言”等功能模块,公众可通过平台提出建议意见、举报投诉、政策咨询等。在设计网页模块时,按照便利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放置在醒目位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为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下载中心和最新信息公开四个部分。“政策法规”栏将现行的宗教政策法规进行了公开;“行政许可项目”栏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及其审批程序、时限、要求等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下载中心”提供了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的《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各类登记表格等供下载的电子文本。为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在网站试运行阶段我局就将相关责任明确到了政法处,并指定专人负责编辑更新这一栏目,力求为公众提供最具权威性的政务公开信息。在网上公开信息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推行网上办公作准备。
三是及时准确发布大量信息。不断拓宽信息渠道,深化信息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信息质量和信息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编报了大量准确、及时、有效的宗教工作信息,为省里和当地政府领导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湖南宗教网站被湖南省政府信息中心评为先进单位,其中“新闻中心”栏目被中国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
近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但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较强,宗教事务管理也是依法管理和依政策管理并重,由于相关信息适不适合公开、能不能公开的明确规定问题,主动和免于公开、公开与保密的界限厘清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进程,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