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430S00006/2013-4222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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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条例》、《规定》、《办法》)规定,特公布湖南省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我省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功能,改版升级门户网站系统,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维护和更新门户网站的软件和硬件配备,改版后的门户网站页面设计更加亲民,信息查询、办事更加便民。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更新充实网站栏目内容,在门户网首页推出《宗教百科》、《携手慈善,共创和谐——宗教公益慈善》等重要专题,增设了宗教界教风建设专栏等。

   (二)提高重大事项透明度。公布了我局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012年预算执行和2013年预算情况;发布了我局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和2013年工作要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布了湖南省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情况统计情况和公开了我省宗教公益慈善的资金来源、去向和主要项目,提高了宗教公益慈善的公信度。2013年全省宗教界金秋助学行动资助对象名单;发布了湖南省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公报,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为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明确了一名局领导作为新闻发言人,增加了工作人员。制定《湖南省宗教事务局信息报送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提高政府信息报送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参加了省直统战系统新闻发言人培训,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能力。

  (四)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修订了《会议制度》、《信访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27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对钱、财、事、物的管理,堵塞漏洞,制定了我局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因私出国(境)、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修订了我局后勤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事管理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竞聘处级领导干部,及时发布人事任命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7条,其中,职能机构日常工作类信息836条,占29.3%;地方性宗教工作类信息1817条,占63.8%;专题报道类信息144条,占5%;政策法规类信息50条,占1.7% 。

  (二)主动公开形式

   1.依托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网站开通了互动交流平台,设立了“局长信箱”、“简短留言”等功能模块,公众可通过平台提出建议意见、举报投诉、政策咨询等。在设计网页模块时,按照便利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放置在醒目位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为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下载中心和最新信息公开四个部分。“政策法规”栏将现行的宗教政策法规进行了公开;“行政许可项目”栏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及其审批程序、时限、要求等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下载中心”提供了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的《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各类登记表格等供下载的电子文本。为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在网站试运行阶段我局就将相关责任明确到了政法处,并指定专人负责编辑更新这一栏目,力求为公众提供最具权威性的政务公开信息。

   2.依托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情况。协调新华社、人民网、湖南卫视、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红网、湘声报、湖南电台交通频道、湖南电台综合频道等媒体,对省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的换届工作,基督教“两会”发起的“感恩心、故乡情、爱护母亲河”和“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等环保公益活动,湖南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会会刊《清流》和画册《湖南宗教印象》的出版发行,省宗教文化交流促进会联合省佛协、湖南电台等举办的“平安精灵祈福大典”大型公益活动,省佛教界近30所寺院联合发愿取消门票等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3.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通过召开宗教慈善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形式,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布我局有关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公布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工作安排部署,适时发布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法行政情况

  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的步骤越来越规范,办事条理也越来越清晰。我局行政许可审批案卷、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纳入综治范围等工作得到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情况的通报》和省审改办的要求,做好与国宗局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对接工作,落实下放、取消和合并的要求,对我局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和调整,向市州进行了通报。修订、完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相关内容并进行了网上更新。对我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形成了《行政审批工作专项治理方 案》,精简行政审批项目2项、委托下放1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提速33%以上。

   (二)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审批流程。成立宗教出版物审读委员会,制定并下发了《成立省宗教出版物审读委员会方案》以及相关审读程序,做好了宗教出版物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服务和把关工作;设计了《市州宗教团体换届工作程序流程图》,对市州宗教团体换届工作进行了规范;下发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的通知》,就相关审批和登记工作提出了要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宗教外事办理相关流程。

   (三)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4件,准予行政许可11件,不予受理10件,退回补充材料3件,办理宗教出访事项2批3人。没有出现行政决策违法、违反服务规定的情况和因行政审批不当引发的上访和诉讼事件。

   (四)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宗教事务管理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复。办理了11件政协人大提案,其中人大提案5件、政协提案6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然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和免于公开、公开与保密的界限还需进一步厘清;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协调机制还有待完善。

   2014年,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量。及时发布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研究部署我局重要工作、讨论政策法规文件等方面的情况,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网站服务功能建设。更加重视信息的数字化、图表化和多媒体化,使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增强吸引力和亲和力。建立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基础信息查询,加强我局网站服务功能。

   (三)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新闻发言人准确掌握全局工作情况,及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进一步提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力度,增强各级宗教工作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高部门协调机制工作效率。加大网站“互动交流”等栏目建设力度,增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网络咨询建议答复效率。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满意度。

湖南省宗教事务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