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宗教事务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宗教事务局是依法管理全省宗教事务的正厅级行政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现有人员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后勤服务编制4名,全额拔款事业编制20名;现配备正厅级领导职数1人,副厅级领导职数3人,副厅级非领导职数1人;正处级干部9人,副处级干部10人。另有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1328.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328.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132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37.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4.28万元,医疗卫生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5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328.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529.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3年年初预算数为79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宗教团体补助专项、宗教业务工作专项、宗教专项经费、运行维护专项等。其中:宗教团体补助专项支出310万元,主要用于我省省级宗教团体及宗教院校的办公办学补助;宗教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对我省民间信仰、宗教领域行政执法、维稳抵渗、培训教育等方面专项工作的支出;宗教专项经费150万元,主要包括省级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等宗教领域专项经费支出;运行维护专项16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全年办公用房租赁和一般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