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委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430S00006/2014-5532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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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民委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 )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19号)的部署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湖南省民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民委办公室联系(省民委门户网站:www.http://www.7184333.com/;地址:长沙市蔡锷北路505号,邮编:410008;电话:0731-82356666)。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要内容

2014年,我委按照“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查询、统一管理”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民族信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民委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30 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资金类信息2条,人事类信息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66条,行业动态类信息11条,通知公告类5条,会议信息17条,图片新闻信息10条,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我委2014年的财政预算、2013年财政决算和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明确专人负责省长信箱的答复工作,回复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解答和解读民族政策,回复率100%。  

(二)主要形式

一是与履行工作职能相结合进行公开。通过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表彰奖励公示、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统计数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向社会及时发布省民委在履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是与重点工作的开展相结合进行公开。围绕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乡乡庆等活动,采取专刊、专栏、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全省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200多篇(次),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认真抓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贯彻落实,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三是与举办重大活动相结合进行公开。通过筹办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通道民族县庆活动等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中国(城步)苗族文化艺术节等节庆活动,加大对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主要途径

1、在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计了政府信息公开独立页面,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实现了主动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提供了网上受理申请、表格下载等功能。

2、开设咨询电话和公众留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3、通过在线访谈、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发布有关民族工作和民族事务的重要信息。2014年共编发了《湖南民族工作通报》共53期,在《湖南民族网》发布信息1391条,比去年同期增加20%。上报国家民委信息829条,比去年同期增加25%;被国家民委《民族工作简报》采用1条,被国家民委《要情》、《国家民委信息》采用79条,比去年同期增加30%;被国家民委网站采用134条,比去年同期增加15%;被国家民委领导批示2条,被中办、国办信息刊物采用3条。被省政府领导批示3条,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7条,被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24条,被省政府法制办采用6条。荣获“2014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网上提交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网上提供关于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等的下载表格3份,共下载5000余次。

三、咨询情况

收到网上咨询和建议共0条。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仍然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省直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交流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当努力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