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 )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19号)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在“创新、规范、深化、提升”上下功夫,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稳妥推进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现将我委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委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全省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考核,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民族工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来抓,作为民族工作部门密切同各族群众联系,建设“阳光政府”的有效措施来抓。建立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责任制和“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分工合作,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推进”的工作机制。出台了《湖南省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到了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从而保证了我委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有序的开展。召开了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了省政务公开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委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切实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4年,我委按照“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查询、统一管理”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民族信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民委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30 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资金类信息2条,人事类信息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66条,行业动态类信息11条,通知公告类5条,会议信息17条,图片新闻信息10条,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我委2014年的财政预算、2013年财政决算和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明确专人负责省长信箱的答复工作,回复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解答和解读民族政策,回复率100%。
(二)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省民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省民委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湖南省民委宣传工作奖励办法》、《省民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法》、《省民委处级及以下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湖南省民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审办法》、《湖南省民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共有10项制度,规范了省民委权力运行制度。二是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查”信息公开,明确“资格审查”由市州一级审核,具体承办权则下放到县(市)一级,全省14个市州的4.7万名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考生信息均已向市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维护少数民族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及时发布人事任命信息。三是规范民族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民委民族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省民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等流程和机关财务报账的程序,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信息化、透明化和公开化,促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安排更加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委党组把机关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建立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在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民委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的基础上,省民宗委“三定”方案确定后,对我委在新办公地点的内网和外网建设进行重新规划设计,筹备建设湖南省民族宗教网站,设置网站首页、民宗委简介、新闻中心、信息公开、湖南民族、湖南宗教、政策法规、办事服务、专题集萃等等16个栏目和人事任免、统计数据、民族研究、民族知识、党建工作、通知公告等50多子栏目,筹集资金购置了正版软件、防火墙、移动U盘等硬件设施,并聘请专人对民族网站进行专门管理与维护。同时在机关办公楼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屏,以方便干部职工及时查询和了解全省民族工作的有关情况。二是完善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bet5365门户网站管理规定》、《bet5365电子设备管理办法》、《bet5365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各单位和各级民委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严格信息保密规章制度,按照“涉密的不上网,上网非涉密”的原则,对涉密人员、涉密岗位、涉密场所重新认定,建立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台账。对民族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保密教育,重新审查民族信息的发布审查、审批制度和传送渠道。
(四)及时编发民族工作信息。2014年共编发了《湖南民族工作通报》共53期,在《湖南民族网》发布信息1391条,比去年同期增加20%。上报国家民委信息829条,比去年同期增加25%;被国家民委《民族工作简报》采用1条,被国家民委《要情》、《国家民委信息》采用79条,比去年同期增加30%;被国家民委网站采用134条,比去年同期增加15%;被国家民委领导批示2条,被中办、国办信息刊物采用3条。被省政府领导批示3条,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7条,被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24条,被省政府法制办采用6条。荣获“2014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5年,我委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力度,增强各级民宗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高部门协调机制工作效率。(2)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相关文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证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信力。(3)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完善信息公开、权力运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加快利用互联网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民族工作重要内容;加强政务工作人员培训,推动政务服务水平。(4)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网站服务功能建设。建好湖南民族宗教网,加大网站建设力度,更加重视信息的数字化、图表化和多媒体化,使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增强吸引力和亲和力。建立民族宗教信息平台,增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我委民族宗教网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