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5365关于推荐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通知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徐克勤
特急 湘民宗电〔2017〕53号
各市州民宗委(局):
为大力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根据国家民委《“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决定今年评审命名第五批县级及以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一)示范区: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等;
(二)示范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景区、宗教活动场所、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
二、推荐要求
(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面向基层的原则。
(二)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 企业 社区 乡镇 学校 寺庙的实施意见》(民委发〔2014〕94 号)明确的测评指标体系,及《bet5365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湘民宗通〔2015〕27号)、《bet5365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综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务)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民宗明电〔2017〕37号)明确的具体工作要求,由各市州结合实际择优推荐,三年内发生影响民族团结重大事件的,不得推荐。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将适时对推荐对象开展创建情况进行抽查。
(三)各地示范区(单位)由各市州民宗工作部门报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批后推荐。湘西州推荐4—5个示范区(单位),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永州市各推荐3—4个示范区(单位),其它9个市各推荐2—3个示范区(单位)。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地于9月10日前将《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推荐审批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报送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另附2500 字以内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及图片(每个候选单位提交3—5张图片,网络下载图片规格须在1MB以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监督检查处 谭玉勋 喻宏辉
电 话:0731-82356655 18684693380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70号
邮 编:410005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推荐审批表.doc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审批表.doc